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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叶黄】消夏录-狐惑(下)

  
 

    前嘉世八年冬,阉宦陶轩结党营私,擅权专政,持正之人多为害。有耿介者,劾轩罪十余,疏上,然帝懵然不辨,温谕留轩,乃严旨切责此人。
    轩素忌叶将军,数罗之不成,轩愤甚,欲杀之。及轩势成,会叶将军班师,轩阴授其党羽刘皓等数十人疏上,大兴罗织,劾叶修以矫旨渎职、沟通内臣、阴蓄家将千余等十二条。帝大怒,轩从旁为剖析,言:叶修阴有反意。帝素忌修功高盖主,怒甚。次日下诏,夺修兵柄,褫其官,籍其家。帝欲杀之,然惮叶将军军中积威,遂止。
 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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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旦日,轩持诏率有司诸吏至叶将军府。会叶将军适苏氏兄妹,得免,亡去遂匿其迹。
    及轩至叶府,寻叶将军不得,怒而骂之,言未讫,忽不能做声。
    一少年倚楼上,乃少天也,曰:“何方阉竖,聒噪至此?”
    见轩,佯为惊讶状曰:“吾知汝,可是魏忠贤乎?”
    轩固不能言,目眦欲裂。
    然少天敛神色,危坐,怒斥轩诸罪。言其矫旨枉法,僭掌权柄,谗慝惑主,结党营私,去忠臣,兴大狱以除异己,种种行径。又言其私蓄武阉,所掌有司横行乡里,所杀不可胜数,人人道路以目。
    轩大骇,两股战战,几欲扑地。
    少天略一沉吟,又道出轩与华妃刘氏沟通一事,刘氏阴狠,帝乏子嗣,轩皆涉其中。此乃禁掖私密之事,然少天具言其详。
    某事某事只轩与刘氏二人知之,少天言之宛如亲见,轩鹄立楹旁,殆无人色。
    言及轩罗织罪名,阴使人害叶将军之事,怒不可遏,竟诟谇不止。
    后,少天言讫,振袖而立,突烈焰四起,顷刻叶府无寸椽。而邻屋苫草无一茎被爇,府中无一人被灼,然少天不知去向。(爇音弱:点燃)
   
    时人皆曰狐所为也。或曰:“叶府不当籍,故狐纵火而不报。”
   
    轩使人诬叶将军为狐所惑,叶府之祸乃天道也,狐之所言妄而无据。后其行径败露,狐言乃一一应验,始知少天乃狐之通灵者,亦知不可告人之事,犹有鬼神知之。
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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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嘉世十年,先帝崩,景王立。逐轩党,昭前狱,亦正叶将军之名,赐镇国公。或曰:有叶将军及旧部暗中相助,得以除之。
    此史书当载,在此不表。
   
    时修出于江湖,一文不名,是以潦倒。幸得陈氏收留,乃有立锥之地。其间,轩数阴使人杀之,皆不成。
    陈氏原为苏杭望族,为人所嫉,因害之,陈氏女果远走,营一客栈曰:兴欣。
    一日,果见一人于门前左右踟蹰,又带斗笠掩其面,以为不善,欲驱之。方欲言,此人竟凭空不见。
    果大骇,以为鬼,具言修,修笑曰:“鬼何畏焉?使你我颠沛至此者,人耶鬼耶?至可畏者莫若人也。”
    果默然。
    又闻修呼“少天”,一少年忽而显现,果视之乃白日所见之人,大惊。
    原少天与魏氏百年之约已期,故焚叶府,又恐修孤身无援,乃寻之阴为呵护。
    果见二人打闹嘲笑,乃知修与此狐关系甚笃,思及旧时传闻,暗自称奇。
   
    吾友尝言:“此狐重情,去众人也远矣。”
 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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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及景帝立,以修为镇国公辅政,期年,朝政通畅,修乃乞身,帝留之不得。
    修出于江湖,与少天相携冶游,颇为自在。二人恃武艺之高,搅动江湖,又素不涉正邪两派之事,率性而为,是以结交颇广。中草堂神医王杰希,百花宗护法张佳乐,关外拳皇韩文清等,不论正邪,不论派系,皆与二人相交。
   
    或曰:“某月某日于某地林间见二人相斗,不假辞色。后又见二人于某食肆夺一盐水鸡。后又见二人于院中亲昵,相携入室,久而不出。”余以为年月地点皆不详,恐为杜撰之言,不可轻信,然度二人之情,又似确有其事,在此不赘述。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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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余幼时即闻叶将军与狐之事,然前嘉世十年,余年方三岁,事多无记忆。
    今酷暑炎炎,撰《消夏录》,忆及此事,感慨良多,遂访友人知此事者,并观史册、稗官野史,游将军府旧址,终作此篇,然言辞浅陋,犹有未竟也,忘不见弃于诸位。
   
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戊戌夏












感谢你能耐心看完,我觉得挺不容易的(23333我的锅)
因为太久没接触语文了,单凭看几页书重拾文言知识或许会有疏漏和不妥,若是看到还望指正。若是有什么意见也欢迎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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